三部門就《關于加強和完善教育經費統計工作的意見》答問
2016-10-26 17:26:21??來源:教育部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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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4:教育經費統計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教育經費統計是適應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適應國家管理和決策的需要而建立起來的。當前,統計工作越來越被重視,發揮的作用越來越明顯。 一是為宏觀決策、制訂教育政策和規劃提供依據。教育經費統計制度的建立,使決策部門可以掌握完整的教育經費資料,并成為教育經費投入決策的重要依據。 二是為優化資源配置和加強經費管理提供支撐。通過教育經費統計,可以監測分析教育投入相關政策和措施的執行情況,為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加強教育經費管理提供參考。 三是為教育研究和社會宣傳提供資料。教育經費統計為社會各界及時了解教育形勢的發展變化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服務,為科研工作者開展實證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基礎資料。 問5:教育經費統計工作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教育經費統計工作有以下四方面基本要求: 一是依法開展統計。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法律法規和經批準的教育經費統計調查制度,實施教育經費統計工作。 二是責任分工明確。教育部門、財政部門組織實施教育經費統計工作,根據“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審核,誰填報、誰負責”的原則履行教育經費統計職責。各級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教育經費統計組織工作負總責,各教育經費統計調查對象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單位)教育經費統計填報工作負總責。 三是統計行為規范。各教育經費統計調查對象應當依法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報送統計資料;統計人員應當堅持實事求是,恪守職業道德,對其負責采集、審核、錄入的教育經費統計資料與教育經費統計調查對象報送的統計資料的一致性負責。各教育經費統計部門和統計人員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任何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不得自行或授意他人修改統計人員依法采集、整理的教育經費統計資料,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的統計人員打擊報復。 四是數據真實準確。教育經費統計數據必須客觀、真實地反映填報單位教育經費收入支出等情況,不得虛報漏報瞞報,確保數據質量。 問6:《意見》在推進信息公開方面有哪些新突破? 答:為進一步提高教育經費統計數據應用的時效性,加強社會監督,《意見》在推進信息公開方面實現了兩個突破。 一是首次提出年度全國教育經費統計數據實行三次發布機制。即:第一次是在年度統計工作結束后,由教育部在門戶網站上公布全國教育經費初步統計情況;第二次由教育部、國家統計局和財政部以公告形式公布全國及各省份教育經費統計總體情況;第三次由教育部和國家統計局以出版《中國教育經費統計年鑒》形式公布年度全國及各省份教育經費統計最終數據。 二是首次明確要求各省建立本省份教育經費統計公告制度。《意見》要求各省級教育、統計和財政部門必須在2017年年底前建立本省份教育經費統計公告制度,公告所轄每個地級、縣級地區的年度教育經費執行情況。公告內容可參照全國教育經費統計公告,并結合本地實際,重點反映教育經費的總體投入情況、財政投入情況等;公告發布應通過單位門戶網站以及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原則上應在每年全國教育經費統計公告發布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 問7:《意見》在加強教育經費統計信息應用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意見》在加強教育經費統計信息應用方面的要求主要有三點: 一是注重分析應用。《意見》要求各地要切實提高教育經費統計分析水平,重視統計成果的運用,為有關方面科學決策提供咨詢服務。要運用科學方法,深入分析統計結果反映的問題,從體制機制等層面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為宏觀決策提供重要參考,推進政策制度完善。 二是強化監測功能。《意見》要求各地要通過對教育經費統計數據的深入分析,加強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管理監測,重點監測教育經費總體投入、財政投入情況,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情況,教育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各級各類教育經費投入水平、支出結構和績效情況等。要密切關注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準確把握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反映并改進完善。 三是加強科學研究。《意見》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教育經費統計數據,組織開展教育財政科學研究工作,特別是要圍繞教育經費投入、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開展研究,提升科學研究水平,發揮科學研究成果的指導作用。 問8:《意見》在加強教育經費統計工作保障方面有哪些新要求? 答:《意見》在加強教育經費統計工作保障方面的新要求主要體現在四方面: 一是建立協調機制。《意見》要求教育部門要會同統計、財政等部門建立健全教育經費統計工作部門間協調機制,定期研究教育經費統計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證教育經費統計工作順利開展。 二是完善培訓制度。《意見》要求要按照“分級負責、分級培訓”的原則,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培訓體系,實現統計人員培訓全覆蓋,提高統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 三是建設信息系統。《意見》要求教育部將研究建立全國教育經費管理信息系統,對教育經費統計數據的采集、填報、審核、傳輸、存儲、應用和管理等進行全過程管控,提高教育經費統計數據共享公用水平,實現數據互聯互通,消除信息“孤島”。 四是健全評價機制。《意見》要求教育部、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對各地教育經費統計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和專項檢查,對成績突出的地區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進行約談、通報批評,要求限期整改。 問9:對于貫徹落實好《意見》有哪些安排和要求? 答:一是抓緊宣傳部署。近期,教育部擬會同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召開“全國教育經費統計工作視頻會議”,貫徹落實《意見》精神,做好相關部署工作。各級教育部門要充分認識制定《意見》的重要意義,加強宣傳、周密部署,結合本地實際,扎實細致地做好《意見》的貫徹實施工作。 二是層層落實責任。貫徹落實《意見》,關鍵在責任落實。省級教育部門要加強統籌,做好《意見》落實的總體部署;市縣級教育部門要強化指導,抓好《意見》的宣傳培訓;學校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意見》精髓,準確把握相關要求,做好教育經費統計具體工作。 三是加強監督總結。教育部將加強對《意見》貫徹執行的指導,并適時對實施情況組織監督檢查,深入分析執行情況和效果,認真總結并促進各地交流實施經驗。各級教育部門也要切實履行職能,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和單位認真落實,做好《意見》實施情況檢查和實施效果調研、評估工作,對于執行中發現的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反饋,確保落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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