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中國站穩“世界第一陣營”
2016-02-29 21:41:02??來源:瞭望 責任編輯:林晨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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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評價: “十二五”規劃完成率96分 衡量國家治理能力的依據,就是具體衡量落實和執行“五年規劃”的實際情況。 這里我們將國家治理目標鎖定為“五年規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七大目標)和具體指標(24個主要指標或28個實有指標)。這就成為評價政府履行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責的重要依據,也是作為評價國家治理績效的客觀依據。 為此,采用對可量化、可衡量、可檢測指標完成率來客觀地衡量,主要采用“目標實施一致性評估”方法,對“十二五”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了連續多次的第三方獨立評估。這里進一步以“十二五”規劃《綱要》中第三章給出的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為依據,計算總體完成率、未完成率以及超額完成率,進行打分。 一是按24個指標計算總體完成率,有23個指標均完成,總體完成率為95.8%;只有一個指標沒有完成,即研發經費支出占GDP比重達到了2.1%,沒有實現2.2%的預期性目標。 二是按實有28個指標計算總體完成率為96.4%;其中已經超額完成或預計超額完成的指標有24個,占85.7%;完成的指標3個: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高中階段毛入學率(%),森林覆蓋率(%)、占10.7%;未完成的指標1個,占3.6%。 這里我們對“十二五”規劃執行情況與“十一五”規劃執行情況相比較:一是“十二五”規劃總體完成率最高,“十一五”為86.4%,“十二五”為96.4%;二是“十二五”超額完成率最高,“十一五”為62.5%,“十二五”為85.7%。 實證研究表明:“十二五”規劃所規定的七大目標圓滿完成;“十二五”規劃所列出的24個量化指標,總體完成率高達96分左右,只有一個指標沒有完成,明顯高于“十一五”規劃的總體完成率(為86.4分)。 這反映了國家治理能力的績效在實踐中會不斷提高、不斷改善。同時也表明,在設計“十二五”規劃目標和指標時,不僅應充分考慮到國內外形勢的復雜性、不確定性,而且應當務實充分留有余地,是比較科學的、相當專業的。從哲學意義上看,總體完成率的高低也反映了主觀與客觀、目標與執行之間的相對一致性,這本身就是最好的國家治理學習曲線,在學中干,在干中學,才能越做越好。 (文/胡鞍鋼 作者為清華大學國情研究院院長) 上一頁123 上一頁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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