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再出重拳嚴查九種房企不正當經營行為
2016-10-15 09:53:45?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黃麗紅 林雯晶 |
分享到:
|
新華社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韓潔)繼前期通報部分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之后,住房城鄉建設部14日再出重拳規范房企經營行為凈化市場環境,明確要對9種不正當經營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當天住建部對外公布了《關于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并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進一步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 住建部在通知中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9種不正當經營行為做了明確界定: 一類是誤導、欺詐、炒作行為,包括發布虛假信息和廣告、捏造或者散布謠言等; 另一類是違法違規銷售行為,包括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捂盤惜售、暗中加價收費、捆綁搭售、“一房多賣”等。 住建部要求各地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這些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對屬于房地產主管部門職責范圍的,要抓緊處理;對屬于相關部門主管的,要抓緊移交處理;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此基礎上,要視情節輕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書面警示、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公開通報企業不正當經營行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房地產開發企業名單、在資質審查中重點審核等。 會上,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宋廣菊代表20家一級資質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社會公開作出八項承諾,表示一級資質房企將帶頭做表率,信守承諾,誠信經營,如有違反,自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具體承諾包括: ——不銷售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 ——不發布虛假廣告; ——不捂盤惜售或散布漲價信息; ——真實公布房源,不編造房源緊缺信息; ——不違反規定,將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向購房者變相收取定金、預收款、會員費等費用; ——每套房均明碼標價,不在銷售現場臨時提價,不收取價外費用; ——不附加條件或限定消費者權利,迫使購房者接受商品或服務價格; ——不一房二賣。 住建部在會上還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把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下去。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加強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始終保持高壓嚴查態勢。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對照《通知》自查不規范行為,加強自律,依法依規經營,誠信守諾。 此外,要加快房地產行業的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及時公布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對查處的嚴重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要及時予以公開曝光,在全社會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 |
相關閱讀:
- [ 10-13]19家房企拿下全國四成高價地 密集調控能否讓高價地降溫
- [ 09-27]房企發債規模逼近萬億 上市房企融資渠道或收緊
- [ 09-07]交易所收緊公司債發行標準 房企先“中槍”
- [ 08-31]閩地產進入深層洗牌階段 儲地多元化成為新趨勢
- [ 08-25]房企舉債買地暗藏杠桿危機 或引發資金鏈風險
- [ 08-03]今年房地產業發債7588億元 成吸收流動性重要載體
- [ 07-16]上半年土地市場高溫不減 5家房企銷售額突破千億元
- [ 07-11]多房企用購房尾款提前套現 房企ABS融資逾百億元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