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筆者有一套房子想租出去,就委托一家房產中介代理。剛開始中介服務熱情,介紹了多個看房人,但都沒有談妥。后來一對小夫妻想租房,提出的條件是押金少交些。中介也勸說我先租出去再說,押金少一些也沒關系。于是,順利簽了租房合同,租期半年,押金交了1000元。沒想到租期到了后,對方不辭而別,水電費欠了1500多元。因對方電話不接,我多次找到中介,想讓他們幫助協調。中介只有一句話:“這種事我們也沒辦法。”只好不了了之。 租房的損失,相比購房“只能算個位數”。去年,筆者一個親戚通過中介買房。在中介的極力推薦下,親戚看中了一套房子,性價比相當高,就很快交了5萬元定金。可當他去小區了解時,得知房主的丈夫不久前在家中病逝。親戚找到中介質問,為啥事前不說清楚,并要求退房。中介人員每次躲得遠遠的,房主蠻橫無理,最后親戚白白損失了5萬元定金。 一些房產中介機構目的只為收取中介費,把“騙”當手段,成交前“兩頭騙”,成交后“兩不管”,制造諸多糾紛,擾亂房產市場。主要原因還是缺少監管,準入門檻太低,不管有無從業資格,只要租個店面就可以開店。對此,亟須健全管理機制,加強“準入、運行、退出”全程監管,嚴格落實中介機構備案制度,推行從業人員實名服務制度,加強行業信用管理,堅決取締失信者,讓不良中介失去生存空間。 |
相關閱讀:
- [ 12-28]“安個家”宣布停止運營 房產中介O2O迎寒冬?
- [ 12-05]提供假房源致買房人受損 房產中介被判賠430萬
- [ 11-12]房產中介隨意收費亂象何時終結
- [ 11-08]樓市“銀十”風光不再 房產中介業績最多下降五成
- [ 10-22]廈門25日起開展房產中介“大體檢” 嚴查違規行為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