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報稱勒緊地方債務風險韁繩有必要 目前總體可控
2014-10-03 08:39:50?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林錦 林錦 |
分享到:
|
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延伸閱讀) 據測算,政府總負債率為39.43%,低于國際通行60%的負債率控制標準 “從我國經濟發展基本面和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看,目前我國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財政部預算司有關負責人表示。 從經濟基本面看,我國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我國政府性債務是經過多年形成的,債務余額也將在較長一段時間內逐漸償還,平穩較快的經濟增長將為債務償還提供根本保障。中央政府對債務管理一直采取審慎原則,只要嚴格加強管理,依法合理控制政府性債務增量,我國政府性債務就不會出現大的風險。 從審計結果看,截至2012年底,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9.1萬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8萬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5.9萬億元。其中,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9.6萬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5萬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3.8萬億元。2007年以來,各年度全國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當年償還本金中,由財政資金實際償還的比率最高分別為19.13%和14.64%,按此比例折算,全國各級政府需要償還的債務為20.5萬億元,其中,地方政府需要償還的債務為10.7萬億元。 由此可以測算出,全國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負債率為36.74%,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分別按照2007年以來各年度由財政資金實際償還的最高比率19.13%和14.64%折算,總負債率為39.43%,低于國際上通常使用的60%負債率控制標準這一參考值。全國政府外債占GDP比率為0.91%,遠低于國際通常使用的20%的控制標準參考值。 |
相關閱讀:
- [ 10-03]地方政府舉債中央不出手救助 誰借誰還風險自擔
- [ 10-02]綜述:修明渠 堵暗道——透析地方債新規5大看點
- [ 10-02]地方債務治理"路線圖"明晰 飽受詬病的融資平臺改革啟幕
- [ 10-02]中國首次全面規范地方債管理防控經濟風險
- [ 10-02]國務院首次發文全面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
- [ 09-26]國土部:每年都對高爾夫球場下禁令 地方政府未收斂
- [ 09-26]在改革大潮中凝聚當代青年共識與擔當
- [ 09-24]陜西:市縣政府原則上不得自行舉債 每年評估風險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場